在“经济全球化与中国经济科学发展高峰论坛” 暨
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第21届年会上的重要讲话
中国社会科学院特邀顾问、学部委员 刘国光
(2011年9月17日)
各位专家学者,
同志们:
有人说,过去我们长期实行的是“国富优先”而不是“民富优先”的政策导向,造成现在我国“国富民穷”或者“国富民不富”的现象。
我认为,有些学者和媒体把“国富”与“民富”并立和对立起来的提法,并不确切。就“国富”来说,经过改革开放,我国的经济实力也就是“国富”确实大大增强了,经济总量已超过日本,越到世界前二位。但人均GDP不到日本的1/10,仍列世界第100名之后,所以不能够说国家已经很富。就“民穷”来说,也不能简单地讲现在是“民不富”或“民穷”。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比过去有很大提高,部分人群已经很富很富。据估计,2009年我国百万美元以上的富豪已达到67万户,居世界第三;资产超10亿美元仅次于美国,名列全球第二。但是大部分国民确实富的不够,甚至很穷。所以一方面是内需不足、消费率低;另一方面奢侈品市场热销,居世界第二。所以说,国民有富有穷,不能一概而论,说什么“民穷”或“民不富”。
再说消费率低和内需不足的原因。这不是什么“国富优先”、“民富滞后”的结果。而是“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”,而多数群众未能跟着走上“后富”,反而陷于相对贫困或绝对贫困的结果。按照联合国标准,每日收入一美元以下为绝对贫困,两美元以下为低收入。现在估计中国有1.5亿人口的每日收入不足一美元,中国人民大学一位教授估算,城乡合计每日收入二美元以下人口达10亿。这些人群收入低,买不起东西,才是消费率低和内需不足的主体。而居民之中特别富裕人士,看来他们不是提高消费率和扩大内需的对象。
过去从来没有明确宣布过或者实行过什么“国富优先”的政策,倒是明确宣布过并实行了“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”的政策。如果说这也算是“民富优先”,那也只是让一部分人优先富起来的政策。应当说,这一政策实行的非常成功。它导致中国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,宏观经济上国退民进,公推私进的结果,使得非公经济在国民经济的比重,由改革开放前的近乎零,上升到现在已超过65%